关于做好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


来源:江西教育部 日期:2012-4-12
各高等学校:
 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重要之年,是推进实施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的关键之年。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,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,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,根据“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制度”的规定,现就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(简称“省级教改课题”)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省级教改课题的立项范围与重点
  本年度省级教改课题立项以一线教师为研究主体,以实践、应用为主要特征,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、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。立项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、人才培养模式、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。
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。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,具有先进理念,采用现代化手段,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、卓越型人才、应用型人才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,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、体现较高理论水平、涌现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。
  二、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工作要求
  为了保证研究质量,主持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。
  其他人员申报主持项目的,应当具备中级职称,并由2名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推荐,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、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。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,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,参研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。
  2012年总立项项目控制在800 项左右(各校的立项限额见附件二)。
  各校在上报项目时,应保证教学一线人员的申报项目数在80%以上。
  在研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;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,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;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。申报人应填写《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四)。高校课题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,将《申报书》连同《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》一起上报(附件三)。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用Excel格式制作1份《申报汇总表》一并报送。申报截止时间为:5月31日。各校的申报材料请寄(送)往:江西高教评估所(330027,江西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大楼7楼,联系电话: 88507953,E-mail: jxgjpgs@126.com)。
  三、省级教改课题的评审、核定与公布
  省教育厅委托江西高教评估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为了施行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盲审制,申请人应当填写《课题活页》。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予以公布。
  四、加强对省级教改课题研究的支持和管理
  今年,我省继续加大对省级教改课题的资助力度。请各校以多种形式安排配套经费,保证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条件,并加强对研究项目的督促、检查与服务。对重点项目,我厅将委托教改专家组进行专题督导,以提高省教改课题的研究质量,培育一批高水平的教改成果。
为了防止“重立项、轻研究、缺应用”的现象,同时防范学术不端行为,确保省级教改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,各校应继续加大“会议结题评审”的工作力度,倡导集中答辩的结题方式(校外专家应占2/3以上)以及重要成果公示制度。
本文的电子稿可以在江西教育网、江西高等教育网查阅。

编辑者:南昌家教中心www.ncjjzx.net)